宝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
机构信息
地区: 宝清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电话: 0469-5422381
地址: 宝清县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具体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承担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拟订相关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单位做好中央和省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指导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3、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与补偿、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组织全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编制全县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与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维护资金的管理。参与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

5、承担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对全县建筑企业实行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项目报建登记、招标投标、监理、质量、检测、安全监督、合同备案等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建筑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负责市场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7、承担指导和规范全县乡村建设责任,拟订职责范围内的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垃圾治理和公共照明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8、承担全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以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责任,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危房鉴定工作和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9、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指导各类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0、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管理等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送备案工作,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承担各类城市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11、负责对城镇供气、供热、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监管。拟订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景观照明、户外广告和供热供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镇燃气供应的许可和管理工作。

12、负责拟定全县人民防空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县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城市总体规划(空间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指导、组织管理、审批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监管全县人民防空专项经费和资产,负责收缴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负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和拟定全县防空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人民防空警报建设和管理。

13、承担行业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工作,拟定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职工队伍培训和教育。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

14、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行业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在职责范围内支持和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15、负责归口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按照宝清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将原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征收职责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温智超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及新闻宣传工作;


机构名称 法治建设和信访股

负责人姓名 丁帅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参与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建设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机构名称 城市建设股

负责人姓名 翟晓强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组织编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前期可研论证、报批并监督实施。


机构名称 乡村建设股

负责人姓名 楚振五(代管)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拟定乡村房屋、乡村环境容貌和卫生、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乡村危房改造、乡村环境容貌和卫生、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村庄亮化工作。


机构名称 建筑市场监管股

负责人姓名 赵晓军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城镇房地产业发展计划。


机构名称 人防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岳品一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机构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股

负责人姓名 姜山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78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负责贯彻落实《消防法》,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工作。


四、所属二级(事业)单位


宝清县房屋征收实施中心


单位地址:民生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469-5438081

电子邮箱:bqcqb2007@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主任 张玺辉主要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 岳政权 主要负责政策法规相关工作

副主任 梁树森主要负责征收棚改区域补偿工作及信访工作


二、主要职责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组织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

3、对拟征收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征收补偿费用的专户存储、监管与拨付;

5、会同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等进行调查、认定与处理;

6、协调有关部门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其他建筑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7、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

8、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9、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有关机构实施征收与补偿;

10、负责房屋征收补偿档案的管理。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卢晓飞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61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行政管理、党务、纪检、工资、保险、会议组织;负责文秘、信息综合、保密、接待、车辆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季度考评、年度考核和组织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年度预算和报账工作;负责公文收发传递及文件档案管理;负责办公设备及易耗品的采购组织;负责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落实;负责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机构名称 资金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王 丹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6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计划、申拨和管理;负责补偿安置资金专户专储管理;负责补偿安置资金的审核、划转、统计;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机构名称 补偿安置股

负责人姓名 李兴宇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614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执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公布征求意见并修改;负责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保险政府发布;负责在征收范围确定后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违法建筑的认定工作;负责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做好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已征收房屋产权证明的处理;负责安置房的建设计划和管理;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负责房屋征收档案资料的管理。


机构名称 信访调解股

负责人姓名 高守仁

办公地址 民生大厦62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维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工作;负责处理房屋征收信访工作和制定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并督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负责研究和起草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申请强制执行搬迁工作;监督已征收房屋的拆除工作;负责起草拆迁区域裁决和征收区域补偿决定。



宝清县物业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东侧

联系方式:0469-5455018

电子邮箱:bqxwyglzx@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主任 关福及 全面负责管理宝清县物业服务中心各项事宜


副主任 张连奎承担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协调等服务工作;负责受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等服务工作,物业服务活动中安全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事宜 。


副主任 张慧 承担维修资金的收缴、日常监管和使用工作等行政辅助工作。建立账户明细,细化维修资金账户管理、负责业主对维修资金查询等服务工作。协管共用设施维护办公室,承担对维修资金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流程中的监管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对维护工程的申请、交接、验收、工程质保金的返还等工作审核。并承担对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解释维护工程中维修资金使用政策的服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城镇供热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供热规划工程技术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全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以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的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指导、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制定物业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监督执行的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检查和监督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受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投诉的服务工作。

2.承担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等服务工作。

(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隋明明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25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日常财务、文件收发、后勤工作、相关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机构名称 物业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东阳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9998服务中心5楼516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协调等服务工作;负责受理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和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业务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供热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王善彬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7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住宅小区供热相关工作的协调及监管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物业维修资金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张慧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9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物业维修资金办公室。承担维修资金的收缴、日常监管和使用工作等行政辅助工作。建立账户明细,细化维修资金账户管理、负责业主对维修资金查询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共用设施维护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李文龙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12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维修资金在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使用流程中的监管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对维护工程的申请、交接、验收、工程质保金的返还等工作审核。并承担对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解释维护工程中维修资金使用政策的服务工作。


宝清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联系方式:0469-5417966

电子邮箱:bqxylc2007@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主 任 姜  涛 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 吴国伟 中心绿化工作

副主任赵学斌 中心常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功能。

1、承担贯彻实施《城市绿化条例》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园林绿化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负责景区、景点、镇内公共绿地、花草树木以及城防林的管护工作。

2、负责镇内单位庭院绿化技术支撑及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李颖欣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建、宣传、行政事务、人事劳资、财务、信息、固定资产及消防、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 公共设施管护股

负责人姓名 姜子秋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公园、广场的日常管理,负责公园、广场、绿地的保洁及公共设施的保护、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广场的值班(含更夫)、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管理工作,负责公园、广场节假日等重大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承担全县绿化养护工作,负责养护工程量统计;承担城市防护林的日常养护、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机构名称 生产技术股

负责人姓名 姜树宝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编制年度绿化方案、设计、采购计划及绿化预决算、数据统计工作;负责绿化苗木种植管理,做好技术把关工作;负责绿化材料的采购计划工作;负责绿化工程施工管理,控制质量、安全、进度工作。


机构名称 苗圃基地股

负责人姓名 冯秀军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苗圃的筹建、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苗圃生产管理、苗木技术服务及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苗木出入圃管理工作;负责花卉、草坪种类配置、种子、繁育及销售等工作。


机构名称 设备保障股

负责人姓名 李兴旺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406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养护机械维修、维护。负责车辆的日常维修、维护、保养。按照工作要求负责车辆调控等工作。



宝清县住房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69-2625297

电子邮箱:419203978qq.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书记、主任 高天帅 全面工作

副主任 韩建商品房预(销)售、房屋信息、中介机构等业务;负责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业务。

副主任 翟晓强 党务、纪检工作;停车场业务、房屋租赁业务

二、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等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拟定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国有土地上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房屋预(销)售审批,核发房屋预(销)售许可证等行政辅助工作。

7.承担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安全实施统一监管等行政辅助工作。

8.承担商品房交易签证和存量房屋的转让、抵押、赠与、继承、租赁、交换、评估、中介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联机备案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提供镇内租赁房屋的普查、登记、备案、档案建立及档案更新等服务工作。

2.承担提供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服务等服务工作。

3.承担提供全县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监督、服务等服务工作。

4.承担提供住房信息服务等服务工作。

5.承担提供停车场内停放车辆等服务工作。

(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邢立春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221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行政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承担文电处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机构名称 商品房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谷明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21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对核发《房屋预(销)售许可证》的审核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住房保障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尹丽巍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8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住房保障的分配、租赁补贴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公租房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沈广军

办公地址 宝清镇创业街爱民小区4号楼104门市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公租房维护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停车场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邢立国

办公地址 宝清县向阳路与乐业街交叉处房产停车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场内停放车辆服务等工作


机构名称 房屋租赁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于涛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5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镇内房屋的助理服务等工作


机构名称 房屋中介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赵同福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19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中介机构的登记备案及存量房资金监管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信息股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苑宝生

办公地址 宝清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4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县人民路406号

联系方式:0469-5423884

电子邮箱:bqxcjc2007@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负责人 王云峰 负责党务、政务全面工作

副主任 王守军 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建精神文明,背街巷道整治,城镇燃气行业行政辅助工作

副主任 杨洪梅 分管地下排水设施管理维护

副主任 王学智 分管路灯亮化设施管理维护

二、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市政排水、城市亮化)和城镇燃气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的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特许经营、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日常运行的维护服务工作。

2.承担城市区划内硬化道路、人行道、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功能完善、管护等服务工作。

3.承担城市区划内市政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功能完善、管护等服务工作,承担雨、污水泵站日常运行管护服务工作。

4.承担城市区划内城市亮化设施的功能完善、管护等服务工作。

5.承担城市区划内砂石背街巷道的功能完善、管护等服务工作。

(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姚宇峰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单位文电处理、党建、精神文明、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务组织和保密工作。负责单位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经费收支、国有资产管理及建设工程施工的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工程项目建设施工材料的管控,项目建设材料、机械配件购置、物料出入库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 市政道路管护股

负责人姓名 朱国瑞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五楼市政道路管护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城市区划内硬化道路、人行道、桥涵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损坏巡查、建设施工、维修养护等工作。协助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或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市政排水管护股

负责人姓名 孙博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二楼市政排水管护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城市区划内市政排水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损坏巡查、建设施工、维修养护等服务工作,承担雨、污水泵站日常运行管护工作。协助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城市亮化管护股

负责人姓名 冯金奎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二楼城市亮化管护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城市区划内市政道路、公园广场、楼体亮化等亮化设施的损坏巡查、建设施工、维修养护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背街巷道综治股

负责人姓名 王景山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二楼背街巷道综治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城区内背街小巷道路面、排水沟渠损坏巡查和维修养护等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材料供应股

负责人姓名 白兴国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五楼材料供应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沥青、水泥等混合料成品、半成品材料生产供应、机械设备管理维修等工作。


机构名称 城镇燃气服务股

负责人姓名 郭金喜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三楼城镇燃气服务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相关行政辅助及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工程车辆管护股

负责人姓名 张钢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406号宝清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五楼工程车辆管护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工程车辆的管理、维修、调配等工作。


宝清城镇供水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县嘉宝商城院内

联系方式:0469-5423380

电子邮箱:bqxzlsgs@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经理 陈永福 全面工作 

副书记 汪刚 一、三水厂 

副经理 程延安 收费、稽查、表班、收费大厅 

副经理 于明哲 维修、安装、生技 

股级干部 王建鹏 保卫、工会、物资 

二、主要职责 

1.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供水设施安装和修理;仪器仪表批发、零售。

2.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田波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本单位党建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中心规划拟订,材料及文件起草归档,会议安排组织与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 生产技术股

负责人姓名 陈五龙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三楼半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机构名称 保卫股

负责人姓名 张锐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水源地及供水安全保卫工作。


机构名称 供水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郎东升

办公地址 宝清县自来水公司二楼半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核查用水类别、价格,规范用水市场,对违法用水行为转交至主管部门依法行政。

机构名称 收费股

负责人姓名 阮淑雨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三楼半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区水费收缴工作。

机构名称 水表校验股

负责人姓名 王宜春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二楼半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区供水水表安装及校验工作。

机构名称 维修队

负责人姓名 刘军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二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 全天24小时

机构职能 负责城区管网维修与养护工作。

机构名称 一水厂

负责人姓名 魏立明

办公地址 宝清镇南玉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 全天24小时

机构职能 负责一水厂供水生产。

机构名称 三水厂

负责人姓名 张赞

办公地址 宝清镇人民路南端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日 全天24小时

机构职能 负责三水厂供水生产。

机构名称 安装队

负责人姓名 刘福军

办公地址 宝清县城镇供水服务中心四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区管道和供水工程安装工作。




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宝清县通达街539号

联系方式:0469-5433401

电子邮箱:bqhwc@126.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基层党委书记 杜万成 负责党务工作

主任 王胜利负责政务全面工作

副主任 刘万海 负责常务工作

副主任 栾景学 负责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副主任 任广友 负责城镇个体工商业户、流动商贩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副主任 衣长海 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及处理工作

工会主席 黄祖峰 负责工会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承担管理城市区划内环境卫生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2.承担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3.承担监管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行政辅助性工作。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提供镇内居民、个体工商业户、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生活和为生活服务中产生垃圾清运的服务。

2.提供镇内硬化路面及两侧人行道清扫保洁的服务。

3.提供镇内冬季道路清雪的服务。

4.提供镇内居民、个体工商业户、流动商贩垃圾处理费收缴的服务。

5.提供生活垃圾处理的服务。

6.提供镇内环卫设备和设施购置、安装、维护的服务。

7.提供镇内公厕建设、维护的服务。

8.提供垃圾处理场建设和经管的服务。

(三)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田米宝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办公室日常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机构名称 财务股

负责人姓名 陈丽莉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楼财务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单位财务工作。


机构名称 个体收费股

负责人姓名 李淑华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楼个体收费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征收城市个体工商业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机构名称 居民收费股

负责人姓名 张玉国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居民收费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征收城市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机构名称 综合收费股

负责人姓名 于涛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二楼综合收费股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征收流动商贩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机构名称 监察队

负责人姓名 李春峰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楼监察队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对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垃圾处理费收缴等工作。


机构名称 质检股

负责人姓名 李慧莉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323号(宝清县环卫处质检股、清扫保洁队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收集质量检查。


机构名称 清运队

负责人姓名 乔永清

办公地址 宝清县通达街539号宝清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一楼清运队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垃圾清运车辆维修及安全运行管理。


机构名称 清扫保洁队

负责人姓名 邱勇

办公地址 宝清县人民路323号(宝清县环卫处质检股、清扫保洁队办公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镇硬化路面及人行道清扫保洁。


机构名称 垃圾处理场管理股

负责人姓名 于贵军

办公地址 宝清镇畜牧场西北葫芦头沟(宝清县垃圾处理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垃圾渗滤液处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宝清县中央大街684号

联系方式:5178007

电子邮箱:bqchengguan@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队 长 赵艳华 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副局长 刘 军 市容执法四中队工作、武装工作、信访工作

副队长 杜山峰 业务工作

工会主席 杜江龙 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二、主要职责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1.承担协助局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行政辅助工作。

2.承担协助局机关组织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行政辅助工作,并履行对乡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能。

3.承担协助局机关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供水、供热、供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协助局机关在城市区划内道路两侧、广场、绿地、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墙体、机动车(船)外箱体等处设置牌匾、广告标牌、条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实物造型、空中漂浮物、充气模型等户外设施的行政审批工作及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协助局机关城市区划内城市道路、广场清运冰雪工作的宣传、监督、检查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使违反清运冰雪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协助局机关对市场外食品摊区的食品摊贩予以登记,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以及食品摊区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指定市场以外经营的商贩违法违章行为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7.承担协助局机关停车场和刷车场的管理和行政处罚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在城市区划内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人行道、运输车辆违章行为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8.承担协助局机关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未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未在指定地点倾倒、堆放和随赤扔撒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或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或遗撒固体废弃物,散装货物运输不做密封、包扎、覆盖,运输、装卸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物质,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设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建筑残土未按规定地点清运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协助局机关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10.承担协助局机关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建成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项目实施审批前、审批后管理及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搭建棚厦、临时建筑等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11.承担协助局机关行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建成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辅助工作。

12.县政府依据有关规定报省政府批准需要集中行使的其他具体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13.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 吴学东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本单位党建及日常办公运转工作,负责宣传、财务、12319 数字指挥中心、文 秘、媒体推道、人事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党建工作 、意识形态工作、财务工作、办结投诉举报、文字材料、收发文件、

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综合工作,承担相关审批等行政辅助工作。

机构名称 督查中队

负责人姓名 黄全祝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督察中队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包括考勤、考核、工作纪律、请销假、规范着装等,督察纠正执法不当行为;负责综合执法方面安全监督检查及应急处置;负责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履职及督办领导交办工作的完成情况。

机构名称 市容执法四中队

负责人姓名 鞠春明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城区城市道路占道经营管理收费工作;对早市、夜市、周日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等收费管理及执法工作。

机构名称 法制中队

负责人姓名 沈俊峰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及业务方面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设立专案组承办本单位特别案件、重大处罚案件及复杂案件、重大案件、较重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起诉、应诉工作;负责制定贯彻落实综合执法责任制及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来信来访、巡视巡察、上级交办涉及信访工作的核实处理工作。


机构名称 市容执法一中队

负责人姓名 岳宏翰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中央大街以北、幸福西路以西区域,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其他相对集中的执法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

机构名称 市容执法二中队

负责人姓名 王树君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承担对中央大街以南、幸福西路以西区域,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其他相对集中的执法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

机构名称 市容执法三中队

负责人姓名 姜柏龙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684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对中央大街以南、幸福西路以西区域,行使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及其他相对集中的执法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的实施工作。


宝清县建筑工程指导中心

单位地址:中央大街与新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联系方式:0469-5458805

电子邮箱:bqjdz@163.com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主任柳景辉 中心全面工作

副主任宋文福 党务

副主任苏 杭 安全

副主任李 刚 质量

三、主要职责

宝清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受宝清县住建局委托执法,在住建局委托的工作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及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按照国家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制订和颁布的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文件,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主要执法依据,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取得施工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生产监督:

1.承担局机关建筑工程领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防雷装置设计审验、新型建筑材料推广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的行政辅助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和业务指导的职能。

2.承担受理审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等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对建设单位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的审批等行政辅助工作。

4.承担推广应用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5.承担推进建筑节能、新型建筑材料开发应用监督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

6.承担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及业务指导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8.承担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备案、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的行政辅助工作。

9.承担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砼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10.承担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等行政辅助工作,对处理结果提出意见。

11.完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科室)

机构名称 综合股

负责人姓名 王哲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新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承担单位文电处理、党建、精神文明、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会务组织和保密工作。负责单位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工作。负责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审、考核、奖惩、交流。负责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指数、劳资工作、职能调整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人员技术等级的聘任管理工作。


机构名称 质量(土建、结构、市政)指导股

负责人姓名 金宝鑫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辅助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和工程验收及房屋装饰装修等日常指导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日常指导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评价、观摩。协助局机关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对发生质量生产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机构名称 安全指导股

负责人姓名 吴国涛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辅助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日常指导工作。

协助局机关做好建筑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抽查、抽检指导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推进、评价、观摩及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协助局机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机构名称审核指导股

负责人姓名 王俊元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负责审核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验收备案、建筑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登记和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搅拌砂浆等行政辅助工作。

机构名称 建材指导股

负责人姓名 陈泳澎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辅助局机关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材料抽样检测工作;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科研、生产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并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工作。

机构名称 装饰指导股

负责人姓名 石泽禹

办公地址 中央大街与永发路交叉口南50米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13:30—17:00

机构职能 辅助局机关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公共空间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前室内环境、空气检测的管理工作。


三、领导班子及成员

职 务 姓  名 工作分工

书记、局长 王显曦 党组全面工作

机关党委书记 王丰全 分管党务、信访、纪检

副局长 张忠宝 分管全局常务工作、供热和物业管理工作。暂管房地产、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主管物业服务中心,分管恒泰公司。暂管建筑市场监管股。负责对接住房综合服务中心、房屋征收实施中心、建筑工程指导中心、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城镇供水服务中心。

副局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长 赵艳华主管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分管法制股、人防办、消防股等相关工作。

副局长、市政工程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云峰 负责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建设相关项目推进、燃气办、棚改办;负责综合协调“三供两治”工作;负责住建系统项目前期申报、工程推进、项目验收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总工程师 楚振五负责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指导工作。分管乡村建设全面工作和小城镇建设工作。负责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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