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区内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学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研究制定我区教育改革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步骤、指导、协调实施工作。
(三) 负责综合管理我区的基础教育工作,成人教育工作,协助区政府进行教育督导及对各类教育的质量评估。
(四)负责全区小学生的学籍、毕业证书发放、各学校的招生计划。
(五) 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础建设投资的筹措及使用;管理各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及勤工俭学、校办产业工作。
( 六) 负责研究提出各学校的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七) 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审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资格,统筹规划各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 负责全区信息技术教育的规划及发展、教学工作。
(十) 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进行考察,并对校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 负责全区各校的科研工作及科研开发工作,负责审核科研项目,主持有关科研成果鉴定、指导和掌握各校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工作。
(十二)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体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 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体育事业。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学校、职工、农民、老年人和幼儿体育,协调各单位开展好群众体育活动。
十四 负责业余训练,大力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十五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十六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新闻出版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政策措施。
十七 指导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艺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八 管理全区文化娱乐、演出、和音像市场;负责全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对外交流。
十九 管理全区影视市场。负责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 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二十一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