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东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67-5565477 |
地址: | 鸡东县南华大街388号 |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区)和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党建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综合协调、督察督办、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企业和行业能源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的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全县贸易和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工资、科技、文化和妇女儿童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制度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调查,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监测。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鸡东县统计局领导:
李洪源(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曹颖春(副局长):常务副局长,分管党建、扶贫工作任务。
寇曾鑫(副局长):业务副局长,分管各专业业务,各项普查、调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