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密山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法定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5222656 |
地址: | 密山市光复路185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按照要求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设计和各项生产计划下达;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合理利用。负责林业和草原资源调查、规划、监测。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限额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及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县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保护地的监督指导及自然保护地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按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照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全市林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制定涉林草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级、省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审核并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落实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承办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特色自然保护地体系。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林业和草原局领导
陶 树 党组书记、局 长,负责林草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林草防火股。
办公电话:0467-5200678
刘利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务和资源管理工作,分管机关党委、林草资源管理股。
办公电话:0467-5262566
胡纪生 副局长,负责国有林场工作,分管林长办、各国有林场。
办公电话:0467-5262566
赵凤才 三级主任科员,负责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林业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电话:0467-5223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