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虎林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67-5887900 |
地址: |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西街1-1号 |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鸡西市和虎林市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鸡西市委、鸡西市政府和虎林市委、虎林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虎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全市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直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评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暂不设内设机构,设下列工作岗位:
(一)综合办公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党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 政策法规岗位。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立案及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流程再造工作,制定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委市政府发展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 政务服务管理岗位。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指导监督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反应则拟订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负责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虎林”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 监督和考核评价岗位。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转办、交办、直接查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提供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负责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虎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领导
张 鑫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单 伟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包修晨 市营商局副局长。
孙 鹏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何 峰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宋 涛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 毅 虎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