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
机构信息
地区: 麻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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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早,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电话: 0467-2492307
地址: 鸡西市麻山区中心街,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权限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五)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省、市级、区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法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九)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

(十)负责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一)负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高全区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电子化审批,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落实审批事项同事项同标准,营造激励创新、保护合法权益环境。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公安机关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公安机关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区公安机关,区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区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和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畜禽饲养和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兽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其他农牧业产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含水产品、肉类产品、生鲜乳产品等)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区市监局监督管理。与区农业农村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监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区市监局通报食品安全监测检验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监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4.与区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价格调控、成本监审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价格监督检查。

5.与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的相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盐业管理,承担国家、省级、市级、区级储备盐管理职责。

第四条 鸡西市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提案议案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综合性调研、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本局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和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和基建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本局所属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和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行业协会工作。

承担局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本局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局干部职工考核工作;承担本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本局评比表彰及优抚工作;承担本局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工作,监察本局执法和效能工作;承担受理对本局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控告并组织查处。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

指导本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落实本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承担、指导行政  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三)行政许可服务办公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各类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网上政务申请受理相关工作。

(四)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经营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等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和培育发展经纪人、经纪机构;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依法负责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依法保护注册商标、特殊标志,受理商标咨询;依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负责辖区价格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辖区价格监测,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组织协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执行;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制度,负责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认证有效性、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服务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全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和应急信息发布工作。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推广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科学管理方法;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质量违法行为,按照分工组织协调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执行;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制度,负责管理计量标准、计量器具;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自愿认证有效性、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价格监督检查办公室。执行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12315、12331、12365举报中心)

负责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查处、督办本局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承办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案件;指导、协调本局查处市场交易中的经济违法案件;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12315、12331、12365维权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


麻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分工

局 长:张文铮 (兼麻山区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麻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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