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鸡冠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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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67-2658056 |
地址: | 鸡西市鸡冠区兴国中路21号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六)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七)贯彻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协会相关工作。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组织拟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师承教育。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岗位
(一)综合岗位(办公室、财务、人事)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访、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后勤事务管理、党群等工作。
2.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等工作。
(二)医政管理岗位(医政医管、基本药物、中医、老龄、规划信息与科教宣传)
1. 执行职责范围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指导职责范围内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执行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2.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省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
3.落实职责范围内涉及中医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从业人员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
4.执行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三)基层改革岗位(医改、基层卫生健康、妇幼、人口与家庭发展)
1.承担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职责范围内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2. 贯彻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
3.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指导和监管妇幼卫生、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和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
4. 执行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四)应急监督岗位(应急与安全、疾控、职业病、综合监督)
1.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按规定权限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监督指导权限内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2. 执行重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精神卫生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和死因监测工作。
3.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协调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4. 协调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三、区卫健局领导
任永亮 鸡西市鸡冠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晓明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默涵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