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57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县民族事务局。县...
机构信息
地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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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电话: 0459-3427418
地址: 杜尔伯特县杜尔伯特镇哈萨尔路县政府西楼;
详细介绍

一、单位简介

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57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县民族事务局。县民族事务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中共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县民族事务局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长1名,股级2名。

二、主要职能

(一)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事宜。协调指导民族自治地方和有关少数民族的重大庆典活动。

(三)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协调推动全县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全县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研究分析全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全县民族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六)参与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卫生、体育、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工作。管理全县蒙古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蒙古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各乡(镇)的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工作,组织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科室

综合股(民族事务股、蒙古语文工作股)。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保密工作、人事工资、统计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拟定民族工作的政策规章、发展规划。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办理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县民族法治建设,研究有关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负责少数民族社团管理和平等权益保障工作。推进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主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民族间文化艺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传承弘扬保护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负责民族识别、民族成份认定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语言文字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监督《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制定全县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具体办法。检查督促蒙古语文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管理蒙古语文的规范化工作。组织蒙古语文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搜集、挖掘、整理蒙古族文化遗产。管理全县蒙古语文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之间蒙古语文工作方面的业务关系,协助蒙古语文工作者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总结蒙古语文工作经验,表彰先进,交流优秀成果。

四、领导分工

何向东  局  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越壮  副局长  分管民族事务股;

孙亚娜  副局长 分管综合股。

  

联系人:尹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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