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林甸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459-3322841 |
地址: | 林甸县政府大楼三楼西侧 |
一、主要职责
林甸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的统计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报表制度。执行国家和省的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搜集、整理、提供外县和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同我县进行对比分析研究。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本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监督管理各乡镇场统计人员。
(九)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负责落实全市经济发展的跟踪监测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我县经济工作考核中量化经济指标的核实。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核算贸易股。组织实施全县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对外提供和发布统计数据;编辑《林甸统计年鉴》等统计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负责组织搜集重大信息;负责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和统计调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宏观经济分析研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GDP数据质量评估、月度第三产业监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统计工作;参与全市经济数据考核等工作;开展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调查、商品市场运行状况调查、以及外经外贸、旅游业等流通领域的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对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开展的限下抽样调查问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劳动力以及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县人口调查、工资等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制度及监测方案;指导全县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工作;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局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局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联络接待和资源节约等事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各项经费的相关管理工作,实施政府采购;负责全局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职称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
(二)工业农业投资股。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组织完成法治政府和诚信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完成统计培训教育和统计执法证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指导监督各专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制度;提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效益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等有关统计数据;对工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落实省、市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其相关的统计制度;定期提供和公布本县单位GDP能耗等相关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统计,提供农业的调查统计数据;对第一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等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农业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评估监测;牵头组织全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调查和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专业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各种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张丽娜 支部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海燕 副局长。主管政务公开、营商、工业、能源、工价、小微调查、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法规、劳资、人口就业、科技文化、安全工作、办公室。
卜禹方 副局长。主管党务、组织、纪检、宣传、国民经济核算和综合统计、服务、贸易、文件档案和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