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司法局
一、职能职责 大庆市让胡路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机构信息
地区: 让胡路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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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3:30-17:00
电话: 0459-6345148
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中央大街办公楼西侧科苑路1号
详细介绍

一、职能职责

大庆市让胡路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民事诉讼工作,指导、监督国有企业、区属事业单位的民事诉讼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等工作。对区政府及各部门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统筹实施普法规划,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区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承办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四)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七)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班子成员

冯 长 锴: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付    睿: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普法宣传、人事、财务、党建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局办公室。

张 浩 然: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

王    楠:司法局局长助理,负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律师管理、法律顾问等工作,负责联系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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