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凤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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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9-6202509 |
地址: |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
大庆市龙凤区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惠普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交流工作,依法落实上级公布的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负责贯彻实施全区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坚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区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二)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岗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承担卫生健康局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管理。负责贯彻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组织指导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负责区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区属卫生健康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全区公立医院和民办医院做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区属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巡察工作。
负责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财务审计岗
负责局机关及区属卫生健康单位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基建投资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央、省和市区级专项资金的分配及管理。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行政给付。
(三)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岗
负责实施卫生健康法制建设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区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四)疾病预防控制岗
负责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五)医政医管岗
落实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落实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监督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等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医疗机构评价评审校验,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和绩效考评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检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品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药典。
(六)基层卫生健康岗
负责组织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评价工作。指导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参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和医联体建设。
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区卫生健康局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和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监督与职业健康岗
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负责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预警、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负责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的医疗救治和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准备、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国民营养计划实施工作。负责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老龄健康岗
负责全区老年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国家、省、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岗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健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
(十)中医岗
拟订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和执行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科研项目的实施及成果推广应用、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协调中医药资源普查,促进中医药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王书秀 卫生健康局局长、党委书记。主持卫生健康局全面工作,分管财务、人事工作;主持卫生健康局党委全面工作。
付忠伟 卫生健康局一级主任科员,党委委员。分管计生宣传、计生协会、计生药具、安全、妇幼等工作;分管计生家庭发展、流动人口、基层指导部分工作;协助局长管理人事工作。
李昌敏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分管医政、医改、医管、护理、科教、中医、办公室等工作。
陈 聪 龙凤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卫生健康局党委常务工作、卫生健康局党支部党务工作、老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