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
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中共龙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
机构信息
地区: 龙凤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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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459-6242919
地址: 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详细介绍

大庆市龙凤区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中共龙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

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具体负责拟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工作计划建议。承办各协调小组和有关方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协调工作。组建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汇总整理各协调小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重要法治信息和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委员会及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负责向委员会报送全面依法治区年度工作报告。承担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负责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负责委员会值班联络、简报编印、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区委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区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的诉讼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 ,统筹实施普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区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布局、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财务、装备、设施等保障和管理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和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警用车辆、服装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指挥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局党的建设、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岗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规范性文件审核与备案岗

负责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区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承办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四)行政复议受理及应诉岗

承担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属国有企业的诉讼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聘用、管理、履职、考核等工作。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岗

负责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基层工作管理岗

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社区矫正管理岗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社区矫正延伸用警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岗

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1、王立冬  局长、党组书记、一级主任科员,主持局全面工作。

2、包瑞明  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分管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制综合工作、依法治区办公室和法律事务工作。

3、郭佳岐  副局长、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分管人民调解(区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区人民调解中心、区信访调处中心)、法律服务所、办公室、财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4、蔺相楠  公证处主任、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公证处全面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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