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上办事大厅)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
机构信息
地区: 萨尔图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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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1:30,13:30-17:00
电话: 0459-6361427,0459-4688501
地址: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体育街道9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提出全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建议;参与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论证;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三)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行业(综合执法、园林绿化、供热、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市容环卫、数字城管、照明亮化、景观河湖以及露天市场,下同)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制定年度新建、扩建、改建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业管理规划、工作(作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和应用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全市城市管理行业收费标准,并监督和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和资金使用。

(五)负责指导全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指挥、督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评。

(六)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建设及养护工作。

)负责权限内的供热许可证审批、新建扩建改建供热工程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理相关事项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审核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承办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或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挖掘的审批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绿地占用挖掘赔偿费和树木砍伐赔偿费的行政征收工作。

)负责对行业特许经营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公开特许信息。

(十)负责对全市露天市场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十)负责对社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服务。

(十)负责统筹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道路停车位、市政停车场进行划设和建设,组织做好道路停车位、市政停车场的动态管理和有偿使用管理。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重要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秩序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行政执法行动;负责组织市级法定和跨区域及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指定辖区查处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化、安全、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承担政务公开、信息督办、新闻宣传、政策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法治建设科。负责拟订城市管理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起草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立法的协调和送审工作;指导监督城市管理系统普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重要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信访和法治建设工作。

(三)城市管理监督科。负责组织编制城管系统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监督考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收集整理行业数据统计;负责项目储备库建设和管理;负责向上争取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所需的扶持政策和补助资金。

(四)财务审计科。负责拟订城管领域相关建设的经济支持政策,提出市级补助资金计划需求;负责经济信息管理和市管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监管;负责预算资金转移支付的使用和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局属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报年度城市维护专项费用预算、部门预算、资金计划及财务决算;负责基建工程结决算管理和执行,配合完成审计工作。

(五)市政基础设施科。负责拟订供热、照明亮化、道路桥梁、排水等行业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行业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运行、维修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行使市政行业的行政权力;负责统筹全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

(六)市容监督管理科。负责拟订园林绿化、市容环卫行业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行业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监督行业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行使行业的行政权力。

(七)公用事业管理科。负责拟订城市供水、露天市场等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行业专项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供水服务能力建设、设施运行维护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市露天市场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行使行业的行政权力。

(八)行政审批科。负责权限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拟订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组织行政权责等清单的梳理和动态调整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系统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大庆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

1.主要职责

为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全市供热、园林绿化、道路桥梁、供水、排水、市容环卫、固废处理、照明亮化、露天市场、停车场管理、数字城管行业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维护标准、操作规范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承担市属河湖广场、道路桥梁、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承担城管系统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管理和信用信息统计应用等工作;承担城管系统应急管理和举报投诉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防范和处理城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的服务性工作;参与城管系统重大事件协调处理工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权力提供技术保障服务。

2.内设机构

1)办公室。承担中心文电、会务、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人事、财务、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督办、网络维护、新闻宣传、调查研究、综合文稿起草等工作。

2)供热科。为拟订全市供热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供热安全应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供热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3)绿化科。为拟订全市园林绿化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承担园林绿化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4)路桥科。为拟订全市路桥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道路桥梁安全检测的组织工作;承担路桥安全应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路桥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5)排水科。为拟订城市排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城市防内涝的组织工作;承担排水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6)亮化科。为拟订城市照明亮化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重要时期、重大活动亮化组织推进工作;承担亮化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7)供水科。为拟订城市供水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供水安全应急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供水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8)市容环卫科。为拟订全市市容环卫行业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容环卫行业事业发展服务工作。

9)固废科。为拟订全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场站规划、计划、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组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0)停车管理科。为拟订全市停车场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道路停车位、市政停车场的动态管理和有偿使用的服务工作。

11)露天市场科。为拟订全市露天市场规划、计划、标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承担露天市场管理服务工作。

12)数字城管中心。承担全市数字城管平台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拓展工作;承担城市管理案件的受理、派遣、汇总、督办工作;承担“12319”城管服务热线运行保障工作。

13)苗木培育中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引种、驯化和培育等工作;承担乡土树种、分析土壤农化、降低土壤盐碱化的推广工作;承担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应用工作。

14)河湖广场中心。承担市属公园广场和景观河湖的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承担景观河湖水体及环境的监测、保护工作,协助水量调剂及防洪排涝。

15)市政维护中心。负责全市道路、桥梁及雨排设施维修养护保养工作;负责道路桥梁的改扩建工作;负责市属市政设施巡查和常规检测。

16)园林维护中心。负责市属园林绿地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园林绿地内的古树名木保护;负责大庆烈士纪念碑保护和管理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

宋俊丰,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城管局全面工作。

分管财务审计科、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莉,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李文广,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参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抽调到市海绵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工作。

姜喜龙,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负责政务、安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照明亮化、河湖广场管理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市政基础设施科、绿化科、亮化科。

贾长霖,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财务、审计、监督考评、数字城管、物资采购及审核等工作。

分管总经办(总经济师)、城市管理监督科、数字城管中心。协助宋俊丰局长分管财务审计科。

李德球,党组成员、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主持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人事等工作。

分管河湖广场中心,协助宋俊丰局长分管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

昶,一级调研员,负责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段启文,二级调研员,负责行政审批、排水、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染防治等工作,兼任市城管局新闻发言人。

分管市容监督管理科、公用事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排水科。

梅久森,二级调研员,负责法治工作。

分管法治建设科。

潘绍君,三级调研员,负责局党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张乃权,三级调研员,负责露天市场、儿童公园运营管理等工作。

分管露天市场科、儿童公园。

孙铁军,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道路桥梁、停车场及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等工作。

分管路桥科、停车管理科、市政维护中心。

董印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供热管理、城镇供水等工作。

分管供热科、供水科、苗木培育中心。

乔士平,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负责市容环卫、牌匾广告及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等工作。

分管市容环卫科、固废科、园林维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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