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桦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4-3822835 |
地址: | 桦川县政府二办三楼 |
桦川县工业信息科技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推进工业强县建设,组织研究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定并组织实施县工业信息科技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
(三)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拟订行业发展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行业内部关系和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五)负责提出工业信息科技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提出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
(六)贯彻执行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参与省和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贯彻执行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全县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协调工业环境保护,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负责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负责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管工作,配合负有综合监管职能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指导工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电力生产运行的监督管理,协调解决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工业运行的重要物资运输及外贸货物运输工作。
(十三)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工业信息科技发展,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配合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五)组织开展工业信息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国内外各类经济信息。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十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专家与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计划、政策。
(十九)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业信息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运转、政务公开、对外信息和新闻发布、安全、保密、联络接待、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指导系统内财务工作和负责系统内审计工作。负责民爆物品的行业及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督管理。统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群众来访一级答复和调查工作,做好系统内集体企业政策指导和稳定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及稳定工作。协调处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和职级晋升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运行协调股。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由国家和省负责安排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申报意见,参与安排和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参与编制重点产业、产品调整方案。定期发布工业和信息化投资指导目录和项目信息。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经济技术协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市场营销,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参加重要产品展销活动。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宏观战略问题的研究及重要目标的制定。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监测分析全县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运行调节的意见和建议。培育小微企业向规模企业发展。研究拟订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划,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组织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负责开展人才合作与交流,指导企业开展校企对接。指导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清洁生产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建设。管控工业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进落实国家、省扶持装备工业行业发展的政策。推进智能制造发展,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装备工业行业信息。负责装备工业行业配套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技术创新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基础工作、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工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 提出改善各类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和引导相关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与社会资本投资各类企业。推动全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组织贯彻原材料工业行业、化学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落实本行业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和突发事件的医药用品生产、调度。组织推进中药材产业化,参与协调中药产业发展工作。组织贯彻食品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县级储备食盐管理职责。负责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统筹协调全县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对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推进企业战略重组,研究拟订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
(三)科技创新股。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点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点关键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和开展科技型企业评价、认定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推动落实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拟订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工业信息科技局领导
那远超 : 局长
联系电话:1355502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