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桦川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4-3813386 |
地址: | 桦川县悦来镇悦来大街南段 |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政策措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广播电视领域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业融合发展。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和旅游事业发展,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 体系建设;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确定全县青少年体育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机构开展业余训练;组织协调由县级承办的重要竞技体育赛事;负责体育彩票管理。
(八)负责全县文物、博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县文物、博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物质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发掘、研究、宣传等业务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综合执法和行业监管;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督查、督办全县性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指导、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指导协调重要文化、体育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
(十一)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材料综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协调、督办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议案提案办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工作、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各股(室)和直属单位的有关业务工作;检查、督办局属各单位对领导决策的执行情况。
(二)文体旅游股
负责制定社会文化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专业艺术事业发展职责;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以及业余文化艺术创作、辅导培训工作;承担全县文化统计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各种艺术比赛、艺术展演、展览和重大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审查涉外演出展览等事宜,推动文化艺术门类发展;拟订全县文物、博物事业发展规划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申报全县重点文物的发掘、保护、维修项目,制定工程质量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开展相关业务的协作与交流。
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拟订全县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协调全县体育训练、竞赛、优秀运动队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负责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争审批工作;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培养、考核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和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贯彻国家、省、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和协调全县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承担与其它省、市旅游部门、组织的联络、交流与合作;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指导旅游商品的设计、开发;指导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管理旅游开发建设项目;负责全县旅游及开发建设项目的宏观调控;指导各乡(镇)的旅游规划开发建设;规范和监督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景区(点)的等级申报和评定工作。
(三)广电传媒股
负责制订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播出的音像制品的审查;负责对移动电视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广播影视节目和广告的监管;指导全县性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广播电视作品、论文的评选推荐工作;申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建立;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公共视听载体的广播影视节目播放;负责全县广电系统以外的有线电视、卫星广播电视的宣传管理及企事业单位销售、购置、安装和使用卫星接收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并指导广播电视播出单位的安全播出工作;协调监管重大宣传活动和重要保障期的安全播出事项;组织制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等规范性文件、应急预案;保障广播电视节目顺利播出和核心机密的安全;拟定全县广播影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管网的规划,拟定全县广播影视及视听类新闻媒体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广播影视系统安全播出监管和技术保障;指导广播影视系统的技术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与综合办公室合署办公。
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领导班子
付红 党组书记 局长 联系电话:13945428850
李波 副局长
孙尊堃 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