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汤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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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4-7622186 |
地址: | 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中华路中段汤原县财政局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制定转发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县本级预决算公开。完善县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监督和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四)承担县税收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保障平台相关工作。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按分工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定非税收入管理有关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负责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的内外债务。
(八)负责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工作。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制定审核并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组织和监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省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制定和调整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承担公务用车定编及审批工作。负责县级车改单位人员车改补贴变更审批。
(十四)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
(十五)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十六)承担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承担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工作,制定出资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县政府向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承担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乡(镇)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税务局的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收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汤原县财政局领导
王 勇:局长
王长林:副局长
徐慧铎:副局长
富 饶: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