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同江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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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4—2933216 |
地址: | 同江市平安大道23号一楼东侧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佳木斯市委、同江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并提出同江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三)负责拟订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推进相关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建立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流程再造、中介清单等工作,并加强运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统筹推进市、乡(镇)、社区及行政村三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推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
(八)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九)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对驻厅各部门及人员的日常监管、协调、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行政审批、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全市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十二)负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规划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发展和改革局通报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保密、安全、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管理、财务、固定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会议、领导讲话报告、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宣传推广等有关文稿和重要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保险、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岗位。负责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提出营商环境建设建议。负责提出宣传全市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相关改革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调整各项清单及流程工作。负责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业务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集中办理、优化窗口设置。负责指导、监督市、乡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标准化建设。
(三)监督考评岗位。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组织指导对全市开展营商环境开展评价建设,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负责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日常运行监管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监督、检查及考评。通过电子监查系统对部门行政审批情况进行监督、反馈。督办、考评各有关部门对相关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及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舆情的监督、应对。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对事项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负责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及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投诉的受理、处理、反馈。负责统计汇总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归档管理,针对问题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
(四)大数据管理岗位。负责统筹规划全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拟订市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全市对国家、省、佳木斯市确定的电子政务项目进行推进。负责市政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规划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负责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市电子政务外网和电子政务内网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负责对政务大数据的整理、汇集、分析,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制度。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领导信息
于新哲 局 长(党组书记)
贾琳琳 副局长(党组成员)
韩永华 副局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