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东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4-8382852(投诉举报电话) |
地址: | 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街4号 |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2、贯彻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旅游产业,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组织协调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保护、发掘、研究、宣传等工作。
8、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组织、宣传、营销和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文化旅游走出去;指导协调重要文化和旅游节庆、赛事活动。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规范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文化馆。拟订全区音乐、舞蹈、戏剧、美术、杂技、曲艺等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挖掘、培育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全区水准及民族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艺活动。
东风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下设文化馆一个。
张 乐 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丁宝华 文化馆馆长,分管文化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