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前进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4-8635126 |
地址: | 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路61号, |
前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拟订并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制定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制定全区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五)贯彻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
(六)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依法实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等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的政策和标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核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建设。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方面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综合管理。
(十一)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三)贯彻执行民办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辖区内初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工作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会议筹办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及数据统计报表。负责辖区劳动、人事信访事项受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简政放权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各类清单的建立及流程再造工作。
(二)干部管理工作岗位。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组织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备案工作。
(三)人才交流管理工作岗位。负责人才的培养引进与交流及开发工作,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辞职、辞退,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为全区优秀人才提供服务。
(四)工资福利工作岗位。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和标准以及离退休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区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五)养老保险工作岗位。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定期核查。负责区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和建档工作。负责办理区政府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保手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采集、整理、记录、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六)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岗位。贯彻落实省、市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指导全区就业创业工作,制定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
(七)劳动监察工作岗位。贯彻落实相关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制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贯彻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方面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管理工作,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负责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认真做好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或与职工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关系时劳动合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