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部门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优抚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
机构信息
地区: 克东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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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4329187
地址: 克东县人和路38号
详细介绍
部门职能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优抚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申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在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领导分工
杨凤臣:局长,党支部书记
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张志刚: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安置、优抚、双拥工作。
党福森:主任科员
分管信访、就业创业及培训工作。
魏俊龙:中心主任,党支部副书记
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面工作。
内设机构
1、综合岗。
负责局机关的党建、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对退役军人通过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等方式提出的信访事项,以及上级单位、同级信访部门传送、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登记,并按照“五个分清”的要求就是否受理告知信访人,并在规定的时限里给予答复。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创业就业。
2、优抚岗。
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具体负责牵头开展全县双拥和褒扬工作,落实国家优待优抚政策,负责光荣牌的悬挂、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维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申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3、安置岗。
具体负责移交退役军人的安置、待遇保障、教育培训和退役士兵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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