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克东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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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2-4323861 |
地址: | 克东县圣水路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技工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国家、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和就业援助制度。协同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并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和转移接续办法。牵头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预测预警和监督指导,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指导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法定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协同抓好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和劳动违法重大案件。
(七)负责政府部门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层面落实人才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人才市场等项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办法,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管理、服务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能力建设。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评聘改革,依法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贴审批和兑现离退休待遇。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行业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刘铁峰: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负责全面工作
安海涛:副局长
负责:分管常务工作及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股、信息中心、计调保险股、劳务派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审批、一楼、二楼服务大厅、驻村和脱贫工作。
郭红军:副局长
负责:分管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干部管理、职称评审、工资福利核定、人事人才档案管理、营商环境和信访工作。
内设机构
一、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部管理事务,承担党务、人事、信息、安全、机要、保密、培训、考核、规划财务、政务公开、督办检查、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职称、工资、改革等项管理工作。
二、业务股
主要职责是负责就业创业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资格确认、政策执行、行政审批、基金管理、监测预警,行业指导工作;承担行业调查、监测分析、基金预决算方案编制工作;指导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指导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全县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及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劳动标准、劳动保护政策,指导企业改革中的职工安置,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指导劳动监察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办劳动信访纠纷调处和劳动维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人才综合工作以及决策风险评估、信访统计分析、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三、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等项工作;失业保险经办职能已经调整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按照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原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险合一”。
五、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例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一)负责依法处理县域内注册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含建筑行业拖欠工资争议案件)和机关事业单位由于合同履行产生的人事争议案件。(二)按照齐齐哈尔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组织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考核、任免工作,并根据实际办案需要依法组成仲裁庭。(三)负责接待有关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对用工单位及其职工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处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知识培训,指导县内用工单位依法用工。(四)负责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争议方面的群体、疑难、重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参与司法部门提起的裁审衔接案件相关工作。(五)负责管理县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印鉴、档案、信息、统计、宣传等项工作。(六)承办上级组织和县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铁峰局长主抓全面工作;
安海涛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及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股、信息中心、计调保险股、劳务派遣、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行政审批、一楼、二楼服务大厅、驻村和脱贫工作;
郭红军副局长分管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劳动监察大队、仲裁院、干部管理、职称评审、工资福利核定、人事人才档案管理、营商环境和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