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克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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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 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冬 季: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
电话: | 0452-4522715 |
地址: | 克山县政府二号院七号楼 |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就业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要求,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创业带动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并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各类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招录审批工作和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三)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强化人才服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介绍管理及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协调和管理跨地区劳务输出。
(五)负责督促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鉴证及备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按照国家、省、市确定的劳动法规及相关文件,负责全县劳动力管理工作,跨地区调配工作,指导监督用工单位劳动力调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才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及对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组织实施政策奖励制度,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奖励的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管理。
(八)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及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
(九)负责指导全县劳动预备制及各类人员的职业培训、考核及技术等级评定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实行考核、评估、上报审批及规范化管理工作。
(十)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负责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承担技工院校设立审核工作,完善职业能力统计调查分析制度。
(十一)负责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核工作。
(十二)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负责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制度。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负责综合管理并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工作(养老、失业、工伤)和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行政管理;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办法,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伤认定材料的收集上报归档工作;负责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参保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失业保险工作,做好扩面和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负责党建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本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文电管理、公共关系、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秘书事务等日常政务和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负责局内的财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公共事务和后勤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事业单位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晋级和岗位变动审批;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和退伍兵定级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的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遗属补助费审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龄更改工作;按国家、省、市政策对全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干部管理政策。负责拟定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奖励表彰工作和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和辞职手续办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清理工作;负责对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核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指导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负责指导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管理及聘用制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退休的劳动能力鉴定与退休审核工作。
(三)社会保障股。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企业职工的参保审核和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的信息核改;负责组织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及退休审批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审批工作;实施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实施工伤预防、工伤康复,承担统筹地区内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认定的受理、调查、文书送达,及网上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协议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的受理、初审、网上信息报送工作。实施失业保险政策和失业保险标准,实行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落实上级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
(四)信访仲裁监察股。负责全县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测算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合同的鉴证和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和特殊工时制审核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负责全县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立案、仲裁工作,并承担法律文书的立卷、归档、查询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仲裁工作。负责群众来信的登记、分类、统计和综合工作;负责群众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五)信息股。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社保、就业、工伤、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采集、发放和信息维护工作。
(六)就业创业股(职业技能建设股)。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劳动者公平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政策。承担就业创业统计监测工作。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健全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指导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落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负责全县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格考核审批。
二、领导分工
李云鹏:党组成员、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陈海江: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党务、常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财务等工作,负责秘书股。
姜 蕾: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职称、考奖、培训及监督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主管事业单位管理股。
王 磊: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营商评价、人才、秸秆禁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信访仲裁监察股、信息股、分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协助局长管理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符松岭:三级主任科员。负责招商、退休审批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股、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春野
邮箱:ksxrsj7@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