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政策、发展战略,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
机构信息
地区: 依安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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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5936809
地址: 依安县依安镇北新路205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政策、发展战略,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市场、物业管理、房屋征收和房屋安全鉴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

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建设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四)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乡村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乡村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工作。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和建筑节能减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建筑房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贯彻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六)承担推进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上级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及棚户区改造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八)拟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城乡市容市貌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各项审批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的规定处罚工作,制定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相关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十)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人事管理、财务、安全、信访、统计、综合治理、普法,以及党务、纪检、工会和群团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功能;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政策调研、新闻发布等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股

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质量监管机构组织实施;监管指导房屋安全鉴定服务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技术和管理;负责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建筑监理单位资质标准;负责建筑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负责外埠建筑企业建筑市场准入管理;监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指导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认证;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行业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转化推广,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指导房屋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四)住房保障股

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泥(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村屯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负责供热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燃气经营许可核发,负责人防工程施工作业、人防工程使用权及使用权限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公有房屋改变用途和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拆改、商品房预售许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审批。负责建筑工程消防、防雷、防震涉及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方面审批。

(六)市容市政管理股

拟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方案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指导城乡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物业、供水、供热、供气与污水排放工作管理,规范“三供两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处理“三供两治”违法、违章案件,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局长:王晓龙,常务副局长:崔剑鹰;副局长:徐娟


应删除部分

(七)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审批、维护和拆除;负责结建费用管理和使用;负责人防警报指挥系统建设、管护和使用;制定防空袭预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培训;人口疏散基地建设。

(二)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建设和人防工程的拆除管理工作;负责结建费用的收缴和使用;负责人防警报指挥系统建设、管护和使用;负责制定防空袭预案、重要经济目标防护预案;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组建和培训;负责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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