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依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2-7024660 |
地址: | 依安县民生街13号 |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和委托,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国家的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承担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
(六)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承担重大项目稽查职责。
(七)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本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县以下党政领导及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十)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一)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除上述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四)对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五)对依法独立进行社会审计的机构进行质量监督。
(十六)负责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财政、财务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
(十七)认真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责任,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突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责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十)将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县财政局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局。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会议组织、文秘综合、信访信息、统计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工作。
(二)法制审理股
负责本部门的法制以及重大项目稽查工作;办理由本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县级预算执行情况、乡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级金融机构信贷计划的执行和财务收支;负责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工作;组织审计金融系统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四)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对县各部、委、办、局正职领导以及县直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在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晋升、调任等事项前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农林文行审计股
负责审计由县政府管理、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和乡级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负责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其他建设项目和国有施工企业的审计监督;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审计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六)计算机审计股
负责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运用电子计算机储存、处理财政、财务电子数据和必要的电子计算机技术文档等职责。
局 长:孙恒伟 副局长:赵晓侠(法制审理股、财政金融股)副局长:侯文锋(农林文行股)副局长:杨春玥(人秘股、计算机审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