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政务服务网)
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
机构信息
地区: 泰来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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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8:30-11:30 14:00-17:30
电话: 0452—8222801
地址: 泰来县泰来镇东风路40号
详细介绍
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黑编〔2021〕10号)和《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2021〕5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共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党工委)、黑龙江泰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为县委、县政府派出机构,为正科级。
第三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具体的规章、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拟定经济开发区近期和中长期开发建设、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经济开发区建设资金拨付、费用核算、工程结算;负责经济开发区项目资金和经济开发区收益使用管理;负责经济开发区经营和投(融)资工作;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四)负责为经济开发区提供项目审批规划建议、土地使用、房产开发管理等投资服务,按规定权限审批、注册、登记、投资、建设项目。
(五)负责经济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产业城镇“一体化”进程。
(六)负责经济开发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洽谈,制定经济开发区特殊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七)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务群团工作,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党建活动,定期不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四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为党建办公室,加挂综合办公室牌子。
负责经济开发区党务群团工作,抓好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开展党建活动,定期不定期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工作。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件起草、信息、宣传、保密、档案、会务、信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工作。
完成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行政编制5名,县委或政府领导兼任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1名。
第六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
负责人:鲁海生、曹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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