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财政、地方税收、会计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各单...
机构信息
地区: 甘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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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电话: 0452-5625028
地址: 甘南县文明大街290号, 邮政编码:1621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县财政、地方税收、会计工作;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制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各单位有效执行。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及长期财政计划,撰写年度预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计划,编制全县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对分配、再分配进行综合平衡;确定和落实全县年度税收计划;制定财政监督措施。

(三)参与全县宏观经济决定和管理,不断完善和深化财税体制及配套改革;参与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投资、经济贸易、文教科技、物价、住房、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全县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四)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执行中央与地方、县与乡、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

(五)负责全县预算资金的管理、监督和调度。包括上级专项拨款、各项补助和县级财政安排的生产和行政事业性支出。并负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管理。

(六)按有关政策法规管理和监督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负责管理公积金和政府性的专项基金。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注册会计师和社会审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和实施。

(八)指导和监督乡财政业务,监督全县财政收支和县直部门的财务活动;监督社会经济中介机构依法从事情况;检查财政、地方税收政策法令、法规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九)制订全县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对财政干部和会计人员的专业培训;负责全县财政宣传、信息统计。

(十)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编制县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的管理;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权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十一)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负责社会保障资金收缴支出的检查监督。

(十二)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十三)依法配合统计部门组织和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开展统计调查,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和应统尽统。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文行股、农业财务管理股、企业财务管理股、社会保障股、乡镇财务管理股、基本建设管理股、甘南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主要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徐晓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雪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民
党组成员、副局长:曾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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