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甘南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电话: | 0452-5753115 |
地址: | 甘南县文明大街39号, 邮政编码:162100 |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为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和正当权益;监督、分析工业经济和非公有经济运行态势,定期统计上报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信息,申报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全县科学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及技术市场管理;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果鉴定。
四、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信处化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倒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业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
六、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推广普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拟订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及科技统计工作;承担统筹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相关工作;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
8、单位地址:甘南县甘南镇文明大街39号
9、邮政编码:162100
10、投诉举报电话:0452-5753115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全县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培训、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业经济发展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协调相关部门为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维护企业的合法经营和正当权益;监督、分析工业经济和非公有经济运行态势,定期统计上报规模以上工业经济和非公有经济信息,申报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组织全县科学技术的推广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及技术市场管理;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成果鉴定。
四、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信处化的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和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倒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业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全县知识产权创造、实施、管理和保护工作。六、负责科学技术宣传推广普及;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承担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拟订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及科技统计工作;承担统筹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和组织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相关工作;牵头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2、工业经济股3、科技股。
负责人:郝学龙
执行的主要法律依据:
1、《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4、《煤炭法》
5、《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主要成员: 1、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甘南县工业信息科技局
2、成立时间:2019.02
3、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定行政机关
4、法定代表人:郝学龙
5、经费来源:财政全额
6、人员编制:行政编制12人
7、执法职责和权限:
党组书记、局长:杨 群
副局长:尹秀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