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龙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电话: | 0452-5824068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党政办公中心,邮政编码:161100; |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二)组织实施上级统计报表制度,执行上级统计标准。指导全县专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周期性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组织协调全县性的经济社会专项调查。
(四)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七)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八)收回原由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全部行政职能(不含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职责)。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