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财政局
一、单位概况: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区政府负责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国有...
机构信息
地区: 富拉尔基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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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6:30
电话: 0452-6884003
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平路146号
详细介绍

一、单位概况: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区政府负责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区本级预决算公开。

(四)在授权范围内组织拟订其他税收调整意见。

(五)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全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拟订和实施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

(八)负责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情况相关工作。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和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监督会计代理机构工作。负责会计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乡镇财务支出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1.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

3.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控法定限额内区政府债务风险,着力防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十五)与税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三、组织机构(含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

四、领导分工:

党支部书记、局长赵勇同志,负责财政局党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国库工作。对区财政局党支部成员及其他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李业龙同志,负责财政局常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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