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富拉尔基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 13:30--16:30 |
电话: | 0452-6880397,退役军人服务大厅0452-6886578 |
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花园街乙区3号 |
一、单位概况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位于花园街乙区3号,为区政府的工作部门,级格为正科级。现有编制22个,其中行政编人员7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人员15名,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做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的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申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
(六)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七)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外国在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组织落实。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组织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全局日常运转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财务、档案、文秘、信息报送、接待、保密和安全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局党务工作,全局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组织有关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
(二)权益维护办
负责接待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相关事宜;负责接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审批及伤亡抚恤的相关事宜。
(三)优待抚恤办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做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的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承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残疾等级申报并负责伤亡抚恤职责,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四)拥军褒扬办
承担区双拥领导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五)安置就业办
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培训组织协调力度,拓宽就业创业扶持渠道,通过组织开展专场退役军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提供和搭建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一站式、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员的服务体系。
四、领导分工
党支部书记、局长周志瑞:负责党务、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郭立峰:分管办公室、权益维护工作、分管优抚、安置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