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
机构信息
地区: 碾子山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2-6672359
地址: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繁荣路293号
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配合区委办公室对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发布的公文进行审核,草拟、审核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区政府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全体会议讲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部门起草、修改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文章。参与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大型会议文件。

(二)负责研究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三)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明确由区政府落实的工作、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

(四)及时跟踪经济形势和社会动态,组织或会同区政府综合部门会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综合信息,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五)负责围绕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的重点工作、区政府领导的批示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综合、掌握和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六)负责市、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

(七)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

(八)负责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专家顾问对区政府决策的咨询论证等方面的服务协调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的外事、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调或协助处理全区的重大涉外事务。审核有关单位报请区委、区政府审批的外事文件。归口管理外事、港澳事务工作。

(十一)统筹安排区领导的外事活动。组织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和外交人员。审核报批全区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事宜。负责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手续的审核办理。

(十二)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涉及外国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负责临时来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与服务。组织对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十三)服务全区对外交往工作。管理与外国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我区民间团体对外交往工作。

(十四)负责外国驻华领事机构在我区活动的管理。参与处置我区涉外突发事件。保护在境外我区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

(十五)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和其他有关文稿。

(十六)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公务接待工作。

(十七)拟订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规划以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业务综合工作。按规定指导并组织实施区直机关单位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党政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权属、调剂、使用监管、维修等工作。负责区直党政群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以及在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权属管理。负责调配办公用房。负责集中办公区和指定区域办公用房物业、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办公用房管理平台。

(十九)拟订区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领导同志的办公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工作,负责区级领导干部周转房住地的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评估工作。

(二十一)制定区级机关后勤服务标准和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领导及指定范围的办公场所的服务保障、会议服务。指导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和指定范围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会议服务等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区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预算内相关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有关专项支出的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基建工程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检查等工作。

(二十三)贯彻“旅游立区”发展战略,落实旅游主导产业相关工作任务。履行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责任。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与区财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管理区直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的参公单位以及在区直机关集中办公区办公的其他单位的办公用房,上述单位的其他资产和其他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由区财政局负责管理。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物业、调剂、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办公用房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处置等管理职责由区财政局负责。

二.内设机构:

(一)政研督查室。负责区政府会议报告、领导讲话、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综合、掌握和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收集、分析、整理重要综合信息;负责对请示区政府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审核意见,对需要研究落实事项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各项工作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综合反馈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电秘书室。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区政府重要会议会务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督促、综合反馈等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清理规范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等日常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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