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铁锋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2-2188559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中东小区7号楼铁锋区教育局 |
一、机构职能
(一)推进建设科教强区,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承担全区基础教育的具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提出保障全区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实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区级课程教材。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与港澳台及外埠间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
(四)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五)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基础能力建设工作。承担继续教育宏观指导工作。
(六)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管理。负责教育经费决算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捐资和贷款。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
(七)落实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负责民族文字教材和“双语”师资队伍建设。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八)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教师教育和教师管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区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成人自学考试,组织全区普通中学、职业高中、成人高中毕业考试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招生考试管理及学生违规违纪处罚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测试和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与应用研究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贺 佳:党组书记、局 长,负责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刘 强: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办公室、财审办、人事科、督导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侯文波: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分管党组办公室、安全办、基础教育二科、招生考试院(事业单位)。
王长青:党组成员,负责分管基础教育一科、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