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财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财政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 批复...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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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2732033
地址: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52号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财政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区本级部门预算审核、
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二)组织制定区级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审核并报送政府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财政专户的资金收付管理,负责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按
规定管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政府性基金;负责全区财政统发工资发放的行政监督检查。
(三)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
(四)负责组织本区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的审批;负责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工作;向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报告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绩效评审工作。
(六)负责涉农资金和补贴发放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科教文及行政政法资金发放和监管工作。
(八)负责区住建局、区市政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区城管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领购、发放、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
(十)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社保资金进行管理、审核、拨付。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么 辉:局长、党组书记   负责区财政局全面工作。
徐 昕: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预算、国库中心、文行、经建、国资、党建,协助局长管理办公室。
代管社保、农财股、债务、企财。

邮  箱:jh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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