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2-2563567 ,2551220。 |
地址: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228号 |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
(三)负责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医疗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五)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
(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九)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十一)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
(十二)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国家和省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十三)负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
(十四)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
(十五)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组织实施国家药典。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体制。
(十六)负责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七)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八)负责在我区召开的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负责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制发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则制度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讼等工作。
(二十)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项目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二十一)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防治艾滋病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领导
李红松: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杜宝辉:副局长 负责计划生育业务、预防卫生工作 、妇幼工作、爱卫工作
张彩雁:副局长 基层工作、监督执法工作、职业健康工作、营商工作
孙建华:副局长 负责党务工作、医务工作、办公室工作、应急安全工作、信访工作
三、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行政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