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民政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我区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养老产业建设的推进和养老服务行...
机构信息
地区: 建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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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2-2555002
地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卜奎大街228号 ,
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我区养老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全区养老产业建设的推进和养老服务行业监管;贯彻执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指导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和服务工作。
(三)建立民政部门涉及的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和检查制度;组织实施社会救助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取暖救助、“救急难”,组织实施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组织开展民政部门涉及的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
(四)统筹协调处理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相关事宜。指导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拟定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和措施;全面促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事业改革发展。
(五)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办理结婚、离婚、补办结婚登记;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做好婚姻登记的统计工作;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管理和移交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科学婚检、文明婚俗。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六)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难儿童保障制度。
(七)贯彻实施国家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完成省、市其它地名工作任务。
(八)承担区属社会团体和区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承担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组织登记、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民政局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审批登记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贯彻执行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领导

赵森:建华区民政局局长,负责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

申姝琦:建华区民政局副局长,负责低保、婚姻、社会组织、养老、基层政权、孤儿、殡葬等相关工作。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齐齐哈尔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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