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科...
机构信息
地区: 巴彦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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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电话: 0451-57524390
地址: 巴彦县巴彦镇拥政路35号
详细介绍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第三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立党组。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领导。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采用党组会议形式作出决策。

第四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负责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服务标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级综合性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区大中型会议室日常维护工作。

4、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区和县政府综合办公区的值班值宿、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庭院绿化、卫生保洁、房屋修缮等管理工作。

5、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县直机关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维修、用餐环境改善等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异地交流县级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综合股。负责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服务标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和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负责本单位党团工会、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人事管理、文秘、机要、档案和文印等工作。

(二)接待服务股。负责县级综合性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区大中型会议室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县直机关职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维修、用餐环境改善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后勤事务股。负责县直机关办公区和县政府综合办公区的值班值宿、安全保卫、设施维护、庭院绿化、卫生保洁、房屋修缮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易地调动县级领导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工作。

第六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6名。设主任1名(正科级),党组副书记1名(副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3名。

第七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第八条  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党政机关办公区的安全保卫事项的相关行政职能由巴彦县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巴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直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和党政机关办公区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

第九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主    任:范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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