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通河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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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8:30-11:30;13:00-17:00 |
电话: | 0451-57436191 |
地址: | 哈尔滨市通河县大通河大街500米处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刑满释放及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和改造。指导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或不当行为,督促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协调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执法矛盾;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实施统一管理;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务;调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意见,并建立和督促落实有关配套规定和工作制度,指导全县政府法制工作;组织指导各镇、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负责为县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对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实施监督和指导。
(八)负责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司法鉴定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处。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小组和其他有关方面提出法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各协调小组、各单位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实现贯通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
(二)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局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督办会议决定事项、通报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局机关文字综合、公文流转、文秘事务、史志档案、政务综合、简报信息、督查督办、提案议案办复、安全保密、政务接待、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等行政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司法鉴定机构工作;编制局机关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设;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三)政工室。负责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工作,负责工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和创先争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局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及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技能训练工作;负责本系统违纪干警解退工作及人事工作的申请复核、申诉案件处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
(四)基层工作股。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衔接、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审前评估工作;负责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警示教育,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开展法制教育、有针对性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组织社会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矫正教育工作和社会帮教工作,组织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社区服务和学习教育的开展,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和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矫正力量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合力最大限度的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使其顺利解除矫正工作。
(六)法治宣传股。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七)法制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承办上级立法机关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草案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针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中的问题提出规范意见和监督;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及其有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各单位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执法证件制发工作,负责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和案件的办理,集中接收全县行政复议申请,组织和实施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和调解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议决等工作。负责政府应诉应议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和其他涉及县政府的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应议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全县应诉应议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指导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沈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