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旅强县建设。 (二)负责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
机构信息
地区: 延寿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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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1-53024445
地址: 延寿县延寿镇东同庆街66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制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进文旅强县建设。
(二)负责拟定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负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管理三馆一站建设,推进基层、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推进文化、旅游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指导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及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经营主体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协调督办、查处领域内非法活动。
(五)负责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宣传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监管工作,协调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博物馆和松江省委省政府旧址暨史迹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振兴。
(六)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及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检查业余体校的建设和训练工作。
(七)负责依法规范管理、发展体育市场,完善体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公共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的监管工作,保障体彩资金正常运行。
(八)负责广播电视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的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及无线电波段的监管,指导和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九)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A级旅游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点、S级滑雪场、星级旅游宾馆酒店质量等级申报及对全县旅游经营单位进行行业管理,对旅游市场、旅游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旅游投诉,依法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全县旅游商品开发、评选、推介和转化工作。负责管理、使用旅游发展金。
(十)负责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
将县教育局的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管理职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旅游管理职责划入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书文秘、文电、会务、信息、保密、信访、安全、督察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人事、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职工的调配、年度考核、岗位培训、职称资格申报、评聘等管理工作。
(二)业务股。拟定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社区文化建设,指导和组织开展艺术创作与生产,指导重点艺术单位、社团组织的业务建设,协调、指导重大艺术展览、演出活动;拟定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体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及赛事,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检测和安全播出及无线电波段的监管;负责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工作中的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的受理及审批;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标准评定(申报)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经营单位开办、审核和年检工作,指导、促进旅游产业发展,负责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旅游市场的开发、宣传、行业秩序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董维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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