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延寿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1-53032886 |
地址: | 延寿县延寿镇西同庆街383号 |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三)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县公证工作及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指导和监督全县律师工作。
(五)负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对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实施监督和指导。
(六)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章草案;负责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级监督和具体工作,行政复议案件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将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划入县司法局。
【内设机构】
(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秘书组。统筹协调依法治县工作,实现贯通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负责全县法制宣传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改;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文秘、信息、信访、接待、档案、保密、局机关国有资产、财务和后勤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队伍建设、政务调研、人事劳资工作,办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考察、任免和调配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作。
(三)基层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衔接、安置和社会帮教工作。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县级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设立初审工作。
(五)社区矫正股。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裁行假释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负责对社区矫正罪犯进行调查评估、处罚。负责做好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复议应诉股。负责承办行政复议案件、代政府出庭行政应诉、政府重要合同把关审查等工作;集中接待、受理全县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由县政府本级管辖及由县政府各部门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听证和调解工作;承办提报需要议决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处理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相关信访事项;组织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应诉、行政应议案件;承办县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指导、监督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强制执行事项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文书备案工作;负责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应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人】
崔延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