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民政局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
机构信息
地区: 延寿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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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 0451-53024408
地址: 延寿县延寿镇宏伟路5号
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有关民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救助体系;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低收入家庭核定工作;指导农村敬老服务机构建设、服务、管理工作。
(三)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负责指导民间组织的登记、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
(四)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社会彩票销售市场;监督检查福利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落实全县城镇“三无”老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政策、规定;指导全县居家养老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政策;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组织村(居)委员会开展选举工作。
(六)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负责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务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非法殡仪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九)负责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审计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费的预决算和民政统计综合工作;负责各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医疗救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3.将救灾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规范性文件、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 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局机关政务、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书档案、人事、劳动、财务、统计、信访、信息、保卫等综合性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负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贫困对象的定期定量救济和临时救济工作,负责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负责专项社会事务行政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孤儿收养,收容遣送等项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负责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负责指导农村敬老服务中心建设和多形式多层次社会福利企业兴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管理,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乡镇、村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

 

【负责人】
韦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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