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业、科技的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拟定全县工业、科技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解决行业重大问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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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方正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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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工业、科技的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拟定全县工业、科技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解决行业重大问题;指导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应用。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和社会中介组织。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的应急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推动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等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科技专项;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四)负责推进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及工业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节能监察;承担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六)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

(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八)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开展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落实党对军民融合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拟定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和军民融合产业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综合,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担本部门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系统的教育培训、人才合作与交流。联系工业、信息、科技等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协调推动重点行业的相关企业组建产业联盟;承担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煤炭行业、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担保、创新服务工作。

(二)工业办公室。负责工业宏观管理和综合指导。拟定全县工业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行业重大问题;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指导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工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协调行业人才引进、培养和应用;负责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政府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项目的审查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组织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及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推进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及工业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节能监察;负责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煤、电、气、运等生产要素综合保障;指导企业市场营销;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落实军民融合工作的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组织、协调、检查、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和军民融合产业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防科技工业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及推广应用工作。

(三)科技办公室。组织拟订县科技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拟订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开展专项统筹、咨询论证等工作;承担创新调查和科技统计工作;承担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全县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推动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建设;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对外科技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承担国外智力引进和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四)信息办公室。推进工业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负责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评审;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不含电信业、社会调查业、信息提供业、咨询业、经纪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承担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行业管理职能;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负责人:薛耀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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