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
五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26号),制定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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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五常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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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五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26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五常市工业信息科技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工业信息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信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工业行业的宏观管理与综合指导;组织拟定全市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联系工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贯彻落实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方针、政策,负责市直属国有、集体工业企业留守负责人的任免和企业资产监督管理;指导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市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指导企业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保产业发展。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发展的方针、政策;负责本级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的管理使用;协助企业向上级部门申请各项科技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指导企业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落实科技人才良好成长的相关政策。开展对外科技人才交流,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外国专家服务工作。

(七)参与组织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创新发展。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的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协调解决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九)参与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的中长期布局规划,提出规范和支持发展的措施意见。

(十)承担军民融合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担民爆行业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机关资产管理。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安全、档案管理、议案提案办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审计股。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指导。参与国有及集体企业资产权属界定,参与企业改革和资产转让处置等。负责对局直属单位法人代表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机关的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和管理资金的使用、报请及财务档案的保管。

(三)人事法规股。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业职工的人事和劳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和劳动统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年度考核及所属企业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负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级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工作。配合其它股室完成好直属企业的改制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研究并提出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工业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提出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行业,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负责全市联合运输、集装箱和铁路专用线共同管理工作,监督全市铁路道口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解决企业融资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企业上市融资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电力行业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炭流通的政策、法规。承担军民融合的相关工作。

(五)企业管理股。负责直属国有(集体)企业的行政管理。负责直属国有(集体)企业人、财、物的管理,留守处负责人、留守人员的管理,遗留问题的处理,职工债务的统计及清偿工作;协助办理各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申请退休等服务工作。推进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工作,负责组织直属国有(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和改制企业相关材料的整理建档。负责直属国有(集体)企业信访稳定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六)科技信息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协调企业申请科技开发计划。负责本级科技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保密、科技统计、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登记、科技信息工作,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协助上级部门实施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七)中小企业指导股。指导和推进全市工业企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招商引资、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对口安排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的申报,管理专项资金;组织协调企业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工业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固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节能降耗、服务平台、首台套、新产品、休闲旅游等项目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教育培训。协调工业园区发展有关问题。

机关党组织设置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负责人:冯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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