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7912205, 收发电话:87912204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恒路49号 |
领导班子:
街工委书记:李伯迎,主持街工委全面工作
街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牟振佳,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街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丛培军,负责党务、综治维稳、工会、信访工作,分管党办、综治办
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王丹,负责纪委、监察、经济和司法工作,分管纪委监察委、财经办,协调司法所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杨纯玮,负责城管、执法、安全工作,分管城管办、安监站,协调执法中队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陈祺,负责社会事务、民生和武装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和社区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街工委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办事处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负责街道和基层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党内各项制度。
4、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5、负责街道和所属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
1、组织实施国家的有关法规、章程,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决议和规定,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2、领导和管理街道经济、财政工作,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
4、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开展社区建设,发展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体育等事业。
5、负责辖区街路和庭院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冬季道路清冰雪,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6、认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作用。
7、依法完成兵役登记、征兵任务,负责拥军优属、国防教育,优抚救济、殡葬改革、社会福利工作。
8、组织和监督对私建滥建,擅自设摊、堆物、占道,以及破坏市政公共设施行为查处工作。
9、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科普活动。
10、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11、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三类以下单位安全防火工作。
12、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完成社会保障工作。
13、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14、参与新建居民区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居民委员会用房)以及其他配套项目验收工作,对规划要求建设未达标准的,有权提请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
15、监督指导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
16、反映居民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建办公室(加挂信访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联系协调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创新党建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指导下级党组织选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负责辖区统战、武装、民族宗教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组织工作,负责受理辖区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按程序酌情处理,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其他党建、信访相关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的综合调节、文秘信息、保密档案、督察考评、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街道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统计、村财务监督管理、审计等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民政工作;做好政协相关工作;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公共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或协助处置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三)城市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牌子)。负责辖区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等工作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维护,组织、指导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建设;保障服务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协助做好土地征用、拆迁改造等工作,参与新建居民配套公共设施以及其他配套项目的初审验收工作,有权拒绝验收并提请规划假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纠正;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市、区直部门派驻机构及街道办事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行队伍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四)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落实本辖区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目标任务;负责辖区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增强服务企业意识,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和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服务、支持、措施到位,优化营商环境;负责配合辖区内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及改善影响经济发展的相关问题;负责做好辖区经济发展等服务工作;其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企业退休职工服务站牌子)。负责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收缴党费和特殊党费;接纳流动党员组织其活动或帮助其落实相应党组织等有关党内业务;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受理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完善政务服务大厅,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社会福利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承担国有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服务工作,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查询服务;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协助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险相关服务工作。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做好司法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