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51895856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联草街9号 |
联系方式
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
负责人:李国栋 办公电话:0451-51895856,河长制工作科科长:金玲 办公电话:51895123
香坊区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站
负责人:姜万峰 办公电话:51895507
香坊区交通运输站
负责人:王伟 办公电话:51895860
香坊区公路站
负责人:吕树峰 办公电话:518958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姓名:李铁
领导班子:
局长: 李铁
副局长:刘太平,分管办公室、公路站。
副局长:娄 霞,分管水务、局工会。
二级调研员:宋建军,协管办公室。
正科级干部:王伟,分管交通运输站。
主要职责:
(一)水务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权限内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负责指导监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区推进河长制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有关流域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二)运管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工作。承担维护全区货物运输市场秩序;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监督和管理;负责道路货运企业及车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战备、救灾等应急货运车辆调动工作。
(三)公路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县级公路建设和养护,指导并监督全区乡、村级公路建设和养护,组织实施地区重点公路工程建设。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内设机构:
办公室(河长制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办公室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目标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组织和制定全区水务和交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文件、文稿,起草有关领导所需各类文稿。负责水务和交通各类信息综合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全局各类调研工作,为局领导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组织对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承担全区推行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承担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区级河长、河段长开展巡河督察的具体工作;承担区级河长会议、专题会议等相关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推行河长制督办工作,承担区级河长及河段长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实施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具体编制和报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推行河长制考核、督察和培训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权限内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协调和仲裁。指导监督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及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交流。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防治,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内河水系、滩涂的治理保护和利用,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监督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区内有关流域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权限内道路运输监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