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2140031 民生热钱:82956746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三道街21-7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相关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草案,报区政府审核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全区城市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实施方案和控详规划设计,做好城市更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负责全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区范围内集体土地的征转用工作;参与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五)负责编制区级年度城市更新资金需求计划,负责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
(六)负责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七)负责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招投标工作。
(八)负责做好城市更新项目回迁安置工作。
(九)负责城市更新工作涉及的行政复议、诉讼以及信访维稳工作。
(十)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管理科。承担机关党务、政务和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档案、诉讼、信访维稳,行政复议、政务公开、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谋划城市更新片区项目(含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等)改造方案,组织开展项目总体情况调查及经济测算,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负责向上级部门申报区级年度城市更新计划:负责提出城市更新片区项目供地清单、土地供地计划和供地意见;参与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拟定申报办理本区域内《房屋征收通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决定》, 申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报区政府批准后发布《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负责组织《风险维稳评估报告》相关工作程序的办理;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更新片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牵头组织更新片区改造地块的前期调查、规划设计及综合测算;按照经批准的城市更新片区改造计划,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项目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负责组织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招投标工作;负责提供废旧资产存放场地;负责对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征收补偿结束后,会同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完成项目现场净地相关工作,并组织与用地方完成交接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区级城市更新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负责资金的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组织征收资金的评审及返还工作;负责对征收、征地各项目补偿资金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负责未供土地管理工作和未使用回迁安置房源管理工作;负责继续履约执行原遗留征收、征地、棚改项目相关协议、合同,以及以区政府或局的名义签订的包保协议、安置协议等;负责配合做好安置用房工程质量、进度监督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领导班子:
局 长:孟繁波,负责全面工作。 副局长:杨 萍,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及民生路办公区安全工作。 副局长:赵 威,分管城市更新服务中心业务工作及旭东街55-7号办公区安全工作。 副局长:闻 斌,分管信访科和法规科工作(借调)。 副局长:张 鹏,分管遗留项目征收工作(借调)。 副主任:李 禄,协助赵威管理集体工作(借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