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香坊区审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
机构信息
地区: 香坊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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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51-87280325
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责指导、监督被审计单位整改。

(二)参与拟订审计规范性文件,监督审计规章、国家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审计工作规划。参与拟订财政经济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负责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负责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负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负责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负责组织实施对国家、省、市、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负责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制科)。负责机关日常党务政务运转工作,承担党务政务工作文件收发、起草、核发等工作,承担信息、档案、计算机技术与维护、审计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信访、督办、档案、史志、政务公开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处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局业务科室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拟订全区审计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审计情况统计分析和报表报送。负责审计业务综合分析、审计结果反映出的问题研判等相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审计整改事项的汇总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科。组织审计区本级及区直各部门、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乡镇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组织与汇总工作。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和其他事项。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组织审计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组织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承担市政、城建系统审计监督。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和其他事项。

(四)经济责任审计科。组织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有关工作。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区政府规定的区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区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落实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整改事项。承担局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和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

局长:汤晓华  负责审计业务工作

党组书记:赵喜文 负责党务工作

三级调研员:傅宏博  分管办公室(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法制科)

四级调研员:方宇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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