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香坊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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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51-87280395 |
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合路229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本区财政、财务、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本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推动区域国有资本和国有经济结构布局优化及战略性调整。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三)负责管理全区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组织全区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绩效考核管理;组织实施税收保障相关工作。
(四)负责区级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区级国库管理制度、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区国库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统筹调度区级财政资金。负责政府财务报告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六)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牵头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参与各项债券申报相关工作。
(七)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配置标准和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九)负责监督管理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区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业务工作。
领导班子:
局长:冯永奇 ,主抓全面工作(办公室、预算科)
副局长: 张新权,分管社保科、 教育文化科 、综合科、 会计科、 监督检查科、 法规科
副局长 :孙威威 ,分管国库科(支付中心) 、评审科、 行政政法科 、街道管理科、 农业农村科、 部门预算编审中心 、预算科(协助管理)
四级调研员: 吴雪松,分管城建科、 企业科、 采购办 、资产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