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道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
电话: | (0451)57665070 |
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26号 |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推进文化强区、体育强区、旅游强区建设,贯彻实施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体育政策措施,拟订相关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3.负责文化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根据授权履行全区节庆活动日常管理职责,推进文化旅游设施及项目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组织开展重要文化旅游的节庆、赛事活动。开展地方特色文化、旅游节会活动,推进全域旅游。
4.负责协调、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团体创作,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文化建设。
6.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旅游行业信息统计和发布工作。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扶持新型文化旅游业态发展,组织实施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9.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市场。
10.负责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等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管理和文物保护工作。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事业发展,主办区级体育竞赛。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及梯队建设。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区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项体育赛事。
13.负责权限内文化旅游、体育等相关审批及备案工作。
14.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文物保护、体育等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机关文电、重要文件、报告、年度计划的起草;文书档案、提案和建议办复、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组织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2.文化体育工作科(旅游科)。
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组织全区文化整体形象宣传推广和对外交流工作,普查文化资源,组织文化会展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文化艺术创作、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协调指导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文物保护、非遗传承工作。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的企业设立、变更进行审批、备案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全面健身条例》的实施;指导全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体育竞赛;负责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监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审批;负责体育类社会团体、民办(体育类)非企业单位的确认、变更、注销;负责三级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授予确认。负责旅游行政法规、规章的执行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全区旅游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负责对旅游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协助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游滑雪场初评推荐及区域内设立旅游办事咨询机构的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旅游企业开发旅游商品工作;负责接待并依法处理旅游投诉工作;负责旅游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