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道外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15-86101155 |
地址: |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有坊街133号 |
主要职责: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产业园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园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上级党委指示、决议。
(二)负责制定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财政发展计划、产业导向政策等重要专项规划;依法制定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有关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负责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产业促进、运行分析、“双招双引”、企业服务、项目建设等工作。负责申报区域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申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工作。
(四)负责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宣传动员、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综合服务和保障工作。建立涉企政务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集中涉企审批办理事项,推进“审批不出园”建设。
(五)负责协助产业园区企业办理报批报建、市场监管、税务登记注册等相关手续;跟踪、检查开发政策落实及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
(六)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专项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的使用管理,研究确定财政性建设资金总量安排和使用方向,负责申报区级财政产业园区发展建设资金。
(七)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做好公共事务、社会事务、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综合执法等工作。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业园区内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1.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开发区管理机构不再承担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治安维稳、拆迁净地、城管执法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由相关政府部门或所在地街道 (镇)承担。
2.剥离开发区运营职能。逐步推行“党工委(管委会) +” 体制,推进管委会与开发运营企业分离, 开发区运营职能交由市场承担。不再设立为管委会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产业园区范围外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 项目储备; 园区管委会负责编制产业园区范围内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项目储备,两部门保持动态信息互通,协调配合推进项目建设。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产业园区范围外产业项目的谋划生成、招商引资和投资落地;园区管委会负责推进产业园区范围内项目的谋划生成、招商引资、投资落地和全区范围内土地要素供应,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
领导班子:
党工委副书记兼专职副主任 张海东
副主任 张智伟
二级调研员 矫 捷
二级调研员 曾 明
三级调研员 李建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