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南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
电话: | 工作日白天:0451-82703416,晚上或节假日:82703420 |
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以及相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及信息分析。
(二)负责全区住房保障管理及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组织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物业、供热管理工作。依据地方性物业、供热管理法规、规章和政策,对辖区内物业、供热服务企业协调管理。负责落实本辖区物业、供热保障对象补贴政策。负责以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审批。负责辖区内老旧住宅维修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统筹推进城乡建筑节能减排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负责推进居民住宅分散供热锅炉的拆炉并网、供热质量、供热服务等工作。负责监督落实供热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四)承担全区城市建设综合协调职责。综合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桥梁、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环境保护等市政公用重点工程建设。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综合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
(五)承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全区村庄和小城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制定政策,负责协调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及人居环境、生态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村镇试点工作。
(六)负责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七)负责指导辖区内各类房屋的修缮、改造和安全鉴定管理及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负责监督指导责任人对危险房屋的维修治理,负责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应急处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
(八)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九)负责权限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市行业管理部门对权限内工程建设和建筑市场进行监管,负责权限内既有建筑的非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批和监管。
(十)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提案、意见和上级批转件、信访举报件的承办、受理和反馈。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分工。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处理非建设领域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问题,同时继续负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总协调、检查、督办及数据综合统计等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建设领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具体范围:辖区内除中直、省属建筑企业及外埠进哈一级资质以上的建筑企业外的建筑企业)。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 仇忠军 82703401 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 健 82736117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全 威 82703406 区物业办副主任 李贵新 82736300 区供热办副主任 唐宝寅 82703406 秋林地区管委会副主任(借调) 刘柏利 82735721 三级调研员 付志军 82710047 三级调研员 李 华 82736300 副处级干部 刘孝忠 82710736